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工作,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招标委员会确定的各类别投标资格最低出口实绩的标准拟定的企业《初审名单》,详见(商务部网址:www.mofcom.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公告附件二、三、四所列企业信息不全的(缺少企业13位进出口代码或中文名称)要予以补充;
2、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可申请将业绩合并计算:1)一家企业有两个以上海关编码的(各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相同);2)相同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不同的;3)企业名称不同且海关编码也不同,但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相同的(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业绩合并申请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请于3月21日前将补充企业信息申请及业绩合并申请报我局外贸综合处。
申请材料: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二、经初审合格的企业,尚未办理电子投标密钥及投标程序许可号请按照公告附件五《电子投标技术操作指南》规定的程序办理,或电话咨询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辽宁代表处 (电话:82827991)。办理投标程序许可号申请材料报我局外贸综合处。程序许可号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3日。
申请材料: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六份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三、此次投标的有关规定和公告已在商务部及我局对外网站公布。
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7739327、67739213、67739208,传真:010-67719297。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010-67870108,(拨通后按号码1再按号码3),传真:010-67800343。
大连市外经贸局外贸综合处 0411-83780143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辽宁代表处:0411-82827991
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大连市外经贸局外贸综合处
2007年3月15日